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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「玫瑰少年」葉永鋕的事件發生時,不知各位同學幾歲,這則新聞是否有在各位的成長記憶裡?這位少年的犧牲改變法律,促成2004年性別平等法的完成,也讓學校內「看似」性別平等一些。

為什麼說「看似」?因為法律不是人心,法律永遠只能限制公民「最低」的道德行為標準。法律的制訂也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,再次避免一個具有女性的特質的男孩犧牲,卻很難減少校園中因為性向、特質而被霸凌的學生。2011年又有一位楊姓少年從學校一躍而下,他的遺書當中寫著「即使老師看到也沒說些什麼」。老師應該「看到」什麼?其實就是看到楊姓學生在學校因為性別、特質問題被霸凌的情況。性別平等法的制訂不就是為了遏止這樣的情況發生嗎?那為何還會導致楊姓學生的犧牲?

    還記得之前我們曾在課堂上用廣告、偶像劇來跟各位說明性別刻板印象是怎樣被堆疊起來的嗎?廣告、偶像劇、甚至是各位喜愛的「康熙來了」,通常會不停複製關於男女性別取向的刻板印象。而這樣的思考也會被帶進校園,凌駕在法條之上,讓性別平等的努力失效。每一次發生校園悲劇,我們都僅能祈禱他是最後一次,但是在社會刻板印象不停複製的過程中,往往還會發生不幸的下一次。而停止的關鍵,恐怕就在你、我改正概念開始。(俐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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