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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續上週臺灣性別運動與法制改革的介紹,本週提到了一個頗具代表性的案例----2000年葉永鋕事件。從1996年彭婉如事件後中小學理應進行性平課程,但四年以後,被同儕欺負的玫瑰少年卻因為不敢在下課時間如廁,上課時單獨前往廁所,幾分鐘下課後卻被發現倒臥血泊身亡,檢驗報告無法釐清是否因病跌倒留下更多解讀空間,但無論如何,由於性別氣質而遭受校園霸凌是不可忽視的原因,隨著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更受重視,由性別引起的權力關係是否也同樣獲得關注呢?

這學期發生的另一起事件震撼了性別團體,每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已經成為臺北街頭的盛會,但是2011年10月29日遊行隔天,新北市鷺江國中楊姓學生也因為性別特質受到長期霸凌而跳樓身亡,這起事件是否曾經引起大家的注意呢?性別團體紛紛自省「我們做得還不夠」,以致於「那位是曾經的你也是曾經的我的那位男孩」就此消逝。

性平會副秘書長羅惠文寫道:基於性別特質、性傾向而衍生的歧視與霸凌,每日都在校園現場活生生上演,受害者內心淌血,躲在角落哭泣,在頂樓徘徊顫抖,有多少人看見?或者,如少年的遺書所說,「老師看到也沒說些什麼」,人們即使看見了,也沒有任何行動?又或者,人們只以為需要被輔導、做改變的是受害者?除了旁觀他人之痛苦,我們能做什麼?該做什麼?

吳老師在課堂上演練「改寫劇本」,讓同學們想像如果自己是葉永銍會怎麼做,林同學提到課本教材應加入第三性內容,周同學說可以用行動劇作校園教育,也有同學不贊成葉永銍會採取以暴制暴的反擊方式,但是在這些劇本中,作為多數的旁觀者卻都消失了......。

吳老師說道:「旁觀者是最大的群體、卻沒有發出力量。」從國中開始,葉媽媽便曾經向學校反應欺負問題。羅惠文文章中寫道:「為了躲避同學的欺負,只能在上課時間去上廁所,他做了改變,避開衝突了,結果卻被發現倒臥在血泊中,死因不明。」楊同學也嘗試過不同選擇:「我試圖找方法抒壓,但無論看小說、動漫、聽音樂、畫畫,都不被認同,最後演變成消極自殘或 睡覺,更加封閉自我,最後甚至放棄一切選擇消失。」顯然兩位玫瑰少年都做出了努力,但是最後卻都不敵龐大的社會壓力。

楊同學的遺書上寫著:「即使消失會讓大家傷心,卻是短暫的,一定很快就被遺忘,因為這是 人性。」同學們在這堂課之後,是否會更願意理解、關心多元性別呢?葉永鋕的事件後讓我最感動的一點是,葉媽媽持續不懈地支持性別運動,如果這樣的事件讓同學們難以忘懷,是否也能夠將這樣的關心轉化為具體的行動,為「曾經的你也是曾經的我」創造更容易生存的社會呢?(佩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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