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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正式離開私領域,本次吳老師講述了1987年解嚴以後臺灣進行的性別相關制度改革,由這些制度與法律改革的成果來看,無疑臺灣在法制層面已比許多國家平等,然而制度上的平等是否等同於實質上的平等呢?相信同學應該無法贊同。

「性別主流化」是本週的一個重要概念,意思是「在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上評估所有有計畫的行動(包括立法、政策、方案)對男女雙方的不同含義。作為一種策略方法,它使男女雙方的關注和經驗成為設計、實施、監督和評判政治、經濟和社會領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機組成部分,從而使男女雙方受益均等,不再有不平等發生。納入主流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性別(男女)平等。」

也就是針對現行的所有制度、策略,都將性別納入後重新評量,希望所有制度都不再存在性別不平等,這個作法與早期處理女性問題很不相同,以往當我們認為特定對象是弱勢,就會透過一些特別的法令與措施加以保護,但是如果大環境沒有改變會有任何改變嗎?

特殊化本身就是很值得玩味的一件事,不曉得同學們記不記得2007年金曲獎林生祥拒領最佳客語歌手,這個行動正是為了抗議以語言將弱勢族群邊緣化,要求主流必須正視這些族群,同時也帶出了相關社會議題的討論。性別主流化的目的也恰恰是達成真正的性別平等,如今當大家去各公部門的網站,可以發現在某個角落裡有著性別相關的統計資料與說明,大家可以看看主流社會是否越來越性別平等了?

以政治參與為例,臺灣很早就有1/7的婦女保障名額,九零年代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推動1/4婦女保障名額,終於在1999年時通過。但是在課堂上老師請同學對「國家的政治參與應該要有婦女、原住民保障名額」表示意見時,只有十多位同學舉手贊成,還不到全班的三分之一,這結果讓我頗感訝異。老師強調票票不等值是種弱勢保障,因此可以凸顯弱勢的聲音,由於在課堂上沒有機會請同學發言說明,不曉得多數同學不表意見或不贊成保障名額的原因是覺得名額太多、或者不需要特別保障、或者是已經發現這成為一種限制呢?(佩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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